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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查看次数:

为培养社会急需的多样化、跨学科和社会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我校学生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邢台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4级本科学生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及名额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授经济学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专业,授管理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学专业,授管理理学学士学位;

以上专业各招收100名辅修双学士学位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完成学籍注册的2014级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留降级经历和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有余力,能够胜任同时修读两个本科专业。

3.申请修读的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属不同学科门类。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0时至16日0时,在报名时间内,学生需登陆教务系统网页端,登陆后选择“学生学籍”-“学生档案”-“辅修报名”,在选择的辅修专业后面点选“辅修(双学位)”后,再点击“报名”提交,报名成功后显示“已受理”状态,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显示为“已批准”状态。

注意:在报名开放时间内,已报名提交显示“已受理”状态的,可自主取消,也可取消后改选其它专业,“已批准”后不能再进行更改。

2.报名结束后,由主修、辅修专业所属院系及教务处分别对报名学生的思想表现、处分、留降级、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招收名单。

3.11月23日至27日,学生进行缴费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某专业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的,可进行专业名额调剂,确因总额限制无法调剂的,则按第一学年学期成绩排名进行择优录取。

2.凡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第四至八学期同时进行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习,修完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按规定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证书。

3.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双学士学位教育学习资格。

4. 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我校现有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等相关信息请到各院系或教务处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