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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开发与新媒体营销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6  查看次数:

一、专业简介

 “文旅融合开发与新媒体营销”微专业,针对文旅产业链上“设计”与“营销”两个高价值岗位群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兼具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新媒体营销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现面向邢台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招生。在拓展学生跨学科视野的同时,为区域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养目标

本微专业根据国家及地区文旅产业发展需求,立足邢台、面向河北,培养具有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具备文旅产品开发、旅游营销策划旅游新媒体运营知识和能力,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能胜任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核心课程

包括旅游消费者行为学、区域旅游规划、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文创产品设计、旅游营销策划、旅游新媒体运营,共6门课程。   

四、结业要求

通过本微专业学习,学生结业时应达到如下结业要求:

1.专业知识:具有文旅融合开发和旅游新媒体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  

2.专业能力:具备旅游消费者理解和沟通能力、区域旅游规划能力、文旅产品开发能力、旅游文创产品设计能力、旅游营销策划能力和旅游新媒体运营能力。

3.专业精神:具有积极服务文旅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和热情,能自觉追踪实践热点和理论前沿,不断吸收新的知识、理念和方法,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1.学制:1.5年。

2.学分:必修12学分。

六、培养方式

根据区域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定位,落实本微专业人才培养的使命和目标,确定如下人才培养方式。即依托经济与贸易学院旅游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师资,联合资源与环境学院、法政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相关课程教师,开展协同授课。授课过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课内与课外统筹、线上与线下联动、知识与技能兼顾。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修学方式

文旅融合

开发方向

旅游消费者行为学

32

2

3

考试

必修

区域旅游规划

32

2

3

考试

必修

旅游产品开发

32

2

4

考查

必修

旅游文创产品设计

32

2

4

考查

必修

旅游新媒体营销方向

旅游营销策划

32

2

5

考查

必修

旅游新媒体运营

32

2

5

考查

必修

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6门课程均通过考核,即可获得结业证书。

八、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2:00。